净资产8000万元以上。
二、企业主要人员
(1)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2人。
(2)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,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;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5人,其中港口与航道工程、机械、电气等专业齐全。
(3)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,且质量员、安全员等人员齐全。
(4)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(含施工船员)不少于50人。
三、企业工程业绩
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3类工程的施工,工程质量合格。
(1)沿海5万吨级或内河1000吨级以上航道工程;(2)500万立方米以上疏浚工程;(3)400万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;
(4)5万立方米以上水下炸礁、清礁工程。
四、技术装备
具有下列4项中的2项施工机械设备:
(1)2000立方米以上自航耙吸式挖泥船;
(2)总装机功率5000千瓦以上绞吸式挖泥船;(3)排宽40米以上铺排船;(4)8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。
可承担各类航道工程的施工,包括河海湖航道整治(含堤、坝、护岸)、测量、航标与渠化工程,疏浚与吹填造地(含围堰),水下清障、开挖、清淤、炸礁清礁等工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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